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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风电光伏、光热发电纳入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
8
月
23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将新能源产业中的
风电光伏
及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设备、氢能设备、新能源产线设备、地热能发电和供暖设备、
储能
设备设施、换电站以及各类
新能源
项目开发相关设备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业务发展鼓励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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